******保健院就放疗楼儿童神经康复科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放疗楼儿童神经康复科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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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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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工程名称:******保健院放疗楼儿童神经康复科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保健院 (三)项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放疗楼三、四楼 (四)******医院计划将放疗楼三、四改造为新的儿童神经康复科业务用房,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较原来该科业务用房总面积2800平方米增加约400平方米,主要增加用房使用性质为康复训练用房。 用房功能设置情况。三楼主要用于门诊、康复训练用房,包括:诊室5间,******办公室、更衣室、示教室、储物间、分诊台、卫生间、污洗间等。四楼主要用于理疗、住院用房,包括:住院病房10间共30床,脑电图室2间,吞咽室2间,针灸室******办公室、护士站、配药室、抢救室、值班室、更衣室、卫生间等。 (五)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84万元。 (六)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技术要求 ******消防报建、竣工验收、建设档案归档等工作,监理单位以施工图、关键部位效果图及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完成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二)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监理机构及设备、监理人员要求、履行职责、监理过程中资料及报告等均符合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第二章通用条件的相关内容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一)承包方式:本监理服务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以承包人中标价作为合同结算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为止。其中: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包括完成前期施工报建手续,工程施工,验收、调试期等全部内容,如因场地未能按时移交给施工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三)付款方式: ①签订合同及监理单位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 ②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合同总额的100%后7工作日内,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 ③项目竣工验收及完成施工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20%作为结算款。 (四)结算方式: 以监理服务承包人中标价作为合同结算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因单方造成违约责任,被司法起诉的,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司法诉讼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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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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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3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1日10:00前将资料交采购中心(资料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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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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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 |
******保健院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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