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公示】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更正公告1(GCL-ZB-SZXXFD-WZ-2025-003/JSTCC2500313959)
一、内容
1、此项目原《招标公告》标段15名称由“标段15:脱硝尿素催化水解系统EPC工程”更正为“标段15:脱硝尿素水解系统EPC工程”。
2、此项目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标段15:脱硝尿素水解系统EPC工程
原专项资质条件“2.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6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脱硝尿素催化水解系统EPC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业绩相关文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项目范围、投运证明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更正为:
“2.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6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脱硝尿素水解系统EPC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业绩相关文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项目范围、投运证明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3、此项目原《招标公告》中“标段11:脱硫、湿式电除尘器装置总承包(EPC)”和“标段15:脱硝尿素水解系统EPC工程”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14日下午5:00时(北京时间)。
4、此项目原《招标公告》中“标段11:脱硫、湿式电除尘器装置总承包(EPC)”和“标段15:脱硝尿素水解系统EPC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7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8日上午9:00时-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请合理安排递交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其余不变。
二、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512-******。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协鑫东路2号
联系人:鲍静奎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32号鑫邻里北楼2层
联系人:杨先生、张泽雄
电话:******、02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