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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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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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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小企业环保门禁管理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近年来我省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紧密结合河南地处全国东西向和南北向交通枢纽位置,过境车辆多、移动源污染问题突出的实际困难,不断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车单位运输监管,不断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

  (一)坚持周密部署标准统一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2019年以来,我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控门禁系统联网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从安装范围、平台建设、联网要求、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科学规范。二是明确安装标准。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中明确了需强化移动源管理的钢铁、焦化等39个重点行业和年度日均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150t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特点,在《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分级指标运输车辆要求中,明确日进出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其他企业安装车辆运输视频监控,并建立车辆运输手工台账。对于已安装门禁系统,目前不符合安装条件的企业,经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核查情况属实后,可提出删除申请。

  (二)坚持服务企业助力发展

  一是在门禁系统建设上,为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车辆通行效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企业端门禁系统开发,河南省机动车数据库向全省企业开放访问权限并实时反馈车辆排放阶段信息,2019年以来,累计反馈车辆排放阶段数据71.6万辆次。二是在企业运输管理上,开发河南省企业运输车辆登记系统APP,实现车辆提前登记、专人24小时值班审核,提升了外省入豫进企车辆的通行效率。三是在政策解读指导上,邀请专家利用“企业服务日”进行有关政策解读并开展线上答疑,运输企业门禁负责人、运维单位人员、省环保产业协会、环保联合会、绿色发展协会会员企业代表2万余人参加,对征集问题逐一进行解答,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议采纳情况

  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环保部门对环保手续齐全,污染物达标排放,没有出现超标排放和没有发生环保事故的中小微企业不实施环保门禁管理的建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已明确了门禁系统安装的企业类型,此建议采纳。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省辖市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要求,明确门禁安装范围,规范门禁系统建设,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监管,同时对于符合门禁安装条件的企业,做好技术支持。

  2025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移动源处   薄丹丹

  联系电话:0371-************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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