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5年通用执法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用执法装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5年通用执法装备采购
1.2采购需求:示警服等通用执法装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3最高限价:2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江苏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到代理机构处(建议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3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6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
联系方式:刘工,025-******
8.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楼
联系方式:齐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