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子赤龙鑫园小区外侧阳台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李庄子赤龙鑫园小区外侧阳台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34.3987万元 ,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李庄子赤龙鑫园小区外侧阳台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赤龙鑫园小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李庄子赤龙鑫园小区外侧阳台维修项目 ,标段内容: 李庄子赤龙鑫园小区外侧阳台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李庄子赤龙鑫园小区外侧阳台维修项目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