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35层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 | 李先生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027-******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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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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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
账号 | : | 账 号 | :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jtzbdl-1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jtzbdl-1 | 投标人近5年具有1条里程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 |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jtzbdl-1 | 项目负责人 | 2 | 同时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高速公路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业绩。 |
技术负责人 | 2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具有1个高速公路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业绩。 | |
造价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jtzbdl-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具有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2)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文件的报价不一致。 |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8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应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①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5年具有1条里程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 2、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 合同协议书;b.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省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不考虑投标人项目的业绩。合同文本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招标代理委托范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如果合同协议书和招标公告均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时,可补充提供由上述项目业主出具的有效证明。 4、“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
12 | 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2人;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高速公路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业绩。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2人; (2)高级工程师; (3)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具有1个高速公路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业绩。 3、造价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人;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主要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14 | 利益冲突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 | |
15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履约期限 |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履约期限,或填写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6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递交了备选投标方案 | |
17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18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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