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封闭式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SC-KJXY-************0001
3、预算金额(元):200498.08
4、采购需求:
(1)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1
服务内容: “ ★”标注的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内容 1、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招标控制价评审工作。 2、完成采购人委托施工图预算评审工作。 3、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程变更单价评审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事项。 注:不保证入围服务商的具体业务量,根据入围供应商完成的项目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入围供应商应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采购人委托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单价的评审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事项,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按时完成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单价的评审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事项,对不符合评审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2、入围供应商须及时进行现场踏勘,不得以路程较远、自然环境等客观原因推脱,对评审资料、评审内容主动进行沟通衔接,全面掌握评审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参与现场踏勘人员应具有造价资质。 3、入围供应商须按规定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任意扩大和缩减评审的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定额、行业规范等依法开展工作,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独立承担采购人规定委托事项任务,做到不回避问题、不转移矛盾、不推卸责任,尽职尽责、认真负责。4、入围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单价的评审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事项任务时,派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②最近六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人员;③具有评审项目对应相关专业资质人员。 5、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入围供应商需具有能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6、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资料数据的秘密。7、不得将委托的业务进行分包和转包。8、接受相关部门对咨询服务质量的审查考核,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公示。 9、除按相关规定应回避等原因外,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采购人委托分配的业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分配业务的,采购人可暂停委托业务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三、成果要求 包含:电子版资料:三级复核表;审核软件版;审核对比表;询价资料。纸质版资料:评审报告(包含三级复核表、要求踏勘项目需提供现场踏勘记录表、评审过程资料、询价资料等) 注:如采购人要求增加份数或其他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 ★四、评审时限: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评审任务。 ★五、评审服务费计取、支付:根据《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川建价师协〔2022〕56号)中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审服务费,分档情况及对应费率按“2.3技术经济类服务项目收费费率”B218项数据计取。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 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评审服务费原则上半年结算一次。六、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单次采购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的采用直接选定或者顺序轮候或二次竞价 ,20万元以上(含20万)的采用二次竞价。)
服务人员组成:
序号 | 服务人员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人 |
2 | 项目技术人员 | 2 | 人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SC-KJXY-************0001)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最高限价为: 200498.08元。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二次竞价规则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五、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地点、要求
二次竞价响应时间:2025年05月28日 14:00:00至2025年05月29日 14:00:00
地点:四川市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款支付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县齐乐镇滨河南路40号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强
联系方式: ******
******财政局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财政局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