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车辆更新项目-整体式吸压罐车等设备招标公告
物流公司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车辆更新项目-整体式吸压罐车等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公司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车辆更新项目-整体式吸压罐车等设备(编号:ZB******001),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3台整体式吸压罐车;
交货地点:******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产品至少有10台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车辆品牌、型号与数量,否则提交无效)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项目非生产厂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5年4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集团销售中心6楼602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ZB******001-投标文件”并邮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快递单号、项目名称、邮寄单位等信息。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柳钢招标平台(erpapp.liuzhousteel.com:12442/#/index)、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设计院2楼209室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梁海凤、蓝高艳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