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CS-******0035-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办事处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雨花区新湖餐厅 供应商地址:******街道桂花路 271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 餐饮服务 | 无 | 项 | 1 | 970000 | 合计金额小写: 97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柒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街道职工提供早餐、中餐、加班误餐、客餐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食品要求:保证所有食品安全。 1.米、油需在大型超市或者正规公司采购并提供发票,要求日期新鲜的知名品牌袋装米和桶装油,禁止使用散装米和油。 2.配菜:荤菜类,要求检疫合格手续齐全,新鲜健康。蔬菜类;时令新鲜果蔬、无毒无害。湘菜口味为主,注意营养搭配,坚持新鲜健康的原则,小菜按时令菜采购,内脏、腊菜、卤菜及冰冻食品一个月不超过3次。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菜品。 3.各种佐料、调味品等需使用正规知名品牌,保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二)人员要求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必须购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承包的食堂不得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2.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卫生措施。 3.食堂总人数:不少于4 人。(三)管理要求 1.食堂必须是持证上岗,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要求开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2.食堂负责人要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食材安全、菜肴搭配和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3.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办事处试用一周时间。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如有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到位后方能签订合同。 5.食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控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街道每月发放《用餐评议表》,由用餐人员填写,满意率务需达80%以上。50%-80%的,限期整改后再评议;满意率50%以下、或连续2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终止合同。 2.人员配置要求
食堂总人数:不少于4 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4.其他要求
1.约定的就餐时间外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加餐的,按实际桌数及用餐标准计算。加班及误餐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如有发生按实结算。 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情况及用餐标准计算。 3.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厨具和餐具的补充由采购方负责。 ******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街道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6.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禁止出现争吵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7.采购方如出现节假日加班,需照常开餐。 8.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33.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0 1,预计支付金额为80833.33元,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按实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朝阳支行(长沙市雨花区新湖餐厅:************01) 3.预付款保函: 否
******办事处2、付************街道机关负责收集每天就餐人员账目,由采购人和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共同核对后,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5-06 —— 2026-05-05 五、服务地点 ******办事处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日常考核及结算清单和技术要求、服务规程等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食品要求:保证所有食品安全。 1.米、油需在大型超市或者正规公司采购并提供发票,要求日期新鲜的知名品牌袋装米和桶装油,禁止使用散装米和油。 2.配菜:荤菜类,要求检疫合格手续齐全,新鲜健康。蔬菜类;时令新鲜果蔬、无毒无害。湘菜口味为主,注意营养搭配,坚持新鲜健康的原则,小菜按时令菜采购,内脏、腊菜、卤菜及冰冻食品一个月不超过3次。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菜品。 3.各种佐料、调味品等需使用正规知名品牌,保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2.人员要求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必须购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承包的食堂不得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2.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卫生措施。 3.食堂总人数:不少于4 人。3.管理要求 1.食堂必须是持证上岗,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要求开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2.食堂负责人要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食材安全、菜肴搭配和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3.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办事处试用一周时间。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如有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到位后方能签订合同。 5.食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控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街道每月发放《用餐评议表》,由用餐人员填写,满意率务需达80%以上。50%-80%的,限期整改后再评议;满意率50%以下、或连续2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终止合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日常考核及结算清单和技术要求、服务规程等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约定的就餐时间外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加餐的,按实际桌数及用餐标准计算。加班及误餐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如有发生按实结算。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街道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6.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禁止出现争吵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7.采购方如出现节假日加班,需照常开餐。8.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日常考核及结算清单和技术要求、服务规程等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进行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约定的就餐时间外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加餐的,按实际桌数及用餐标准计算。加班及误餐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如有发生按实结算。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情况及用餐标准计算。3.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厨具和餐具的补充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街道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3.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禁止出现争吵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4.甲方如出现节假日加班,需照常开餐。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