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蛟镇五蛟村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垃圾车及分离式垃圾箱采购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蛟镇五蛟村乡村建设示范项目************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一是为五蛟镇五蛟村购置5方垃圾拉运压缩车1辆,垃圾车主要设备参数为:140马力,钢丝胎,配备断气刹,5变速档箱,防抱死系统、空调、无线遥控等。包含运输、安装费用,售后保两年。二是采购分类式垃圾箱20套。垃圾箱主要参数为:127cm*35cm*90cm(长宽高),镀锌板材质等。包含运输、安装费用,售后保一年。
2.2招标控制价:220000.00元。
2.3招标范围:为五蛟镇五蛟村购置5方垃圾拉运压缩车1辆,采购分类式垃圾箱20套。
2.4建设地点:五蛟镇五蛟村。
2.5采购时间:30天。采购开始日期:2025年5月6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3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4营业执照
3.5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方式
4.1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至 2025年4月28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5年4月28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2025年4月29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人民政府
地******街道中街01号
联 系 人:陈德龙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