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自动柜员机(ATM、CRS)维修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HT******09)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招标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服务地点:慈溪。
2.2 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期限 | 备注 |
1 | 自动柜员机(ATM、CRS)维修维护技术服务 | 迪堡、OKI系列 | 1批 | 2年 | 约160台 |
2.3 资金来源、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来源、比例: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最高限价:******元(2年),超过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应为招标标的物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的,另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a、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
b、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串通投标: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含2层股权穿透)。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的(含董事、监事等公司高管关联)。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同一联系方式的(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相同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邮箱、网址等,以企查查平台数据为准(平台注明“疑似代记帐”的除外))。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者提交的资质材料存在同一联系方式的(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相同电话号码、手机号码、邮箱等)。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投标人的技术成果 ?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方式
持单位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在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火炬高新科技园)1号楼3楼1312室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将单位授权书和本条第5.4款联系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据、开票信息等内容的扫描件,通过电子数据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除法定公休、节假日外,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上述文件信息后1日内,将电子版采购文件(PDF格式)、本条第5.3款工本费的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联系人的邮箱。投标人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并承担采购文件工本费以外的邮寄费用。
5.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500******银行账户将上述金额交纳至下列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账 号:************498
5.4 联系人
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项目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该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应如实登记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邮箱、传真等有效联系方式;若不如实填写,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其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项目流标
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再开标,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获取采购文件期满后发布项目流标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送达要求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6.3 递交地址
?指派专人送至: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火炬高新科技园)1号楼3楼1307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必须承担邮寄费用,收件人信息见招标公告/采购邀请书第8条代理机构联系人信息。采用邮寄递交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建议投标人考量法定公休节假日及邮寄时间可能延误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包装标识或邮寄时间安排不合理,造成在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提前误拆或延期送达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和金采网(******/)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招标结果相关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
7.2 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3 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南城路25号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574-******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火炬高新科技园)1号楼3楼1312室
邮编:310012 联系人:王丽红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