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责任公司江汉区江旺路9号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5-11236),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办公室6间、小会议室2间、小洽谈室2间、借阅室/档案整理室1间、强/弱电间1间、打印室1间、茶水间1间、36人开放办公区和42******办公室6间、小会议室2间、小洽谈室2间、会议接待室1间、6******办公室2间、强/弱电间1间、打印室1间、茶水间1间、42人开放办公区两间、储藏间2间及共享打印区;建筑外墙整体翻新改造;三部楼梯间屋面防水改造;整体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
1.2采购内容
1、工程设计:负责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工作{本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拆除新建工程、装修工程、全光网络系统、双因素认证无线WIFI覆盖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管理、背景音乐、信息发布系统、会议系统、家具设备配套、概预算等,含全专业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2、设计审查配合:EPC总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含施工图设计审查等一切与设计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工作。
3、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管线预留预埋、一般的材料与设备安装、弱电智能化)、供电工程、暖通工程、标识标牌等一切与EPC相关内容的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所要求的一切涉及项目实际需求所有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
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业主平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维护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
5、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报批报建工作
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方案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监、环保、劳动卫生、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防雷、抗震、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6、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技术性审查等事项,直至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及审查合格书;
7、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审计、代建(项管)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8、投标人应服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的审核管理。
1.3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旺路9号;
1.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且通过招标人整体验收合格;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质保期:符合国家现行保修条例规定(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范要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设计费投标限价为45万元(含税价),施工费投标限价为656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1 人;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技术/设计负责人:拟派技术/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资质;
(4)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6)其中高处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登高证(不少于1人),电工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不少于1人);
同时承诺履约期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由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提供人员证书及承诺书。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登录),注册完成后进入“供应商登录”, 点击“我要报名”, 选择项目进行文件的购买。
4.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支付方式为微信、支付宝、转账(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1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二楼202开标厅(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旺路2号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项目经理:郭欢欢、孙磊、林剑萍
电话:℡189-、5328-860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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