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公共浴室热水及吹风系统BOT合作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学院公共浴室热水及吹风系统BOT合作项目(项目编号:YZC-2025-009)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4、设备要求:”中:
“★4.3.1.2空气源热泵必须是符合低碳、环保、安全的产品,常温工况下的制热量≥39.6kW的机组。要求在周边工作环境气温范围-20℃~43℃时可以正常工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低温工作下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所有设备噪音检测不能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并保证满足学生的正常生活要求,如有投诉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更正为
“★4.3.1.2空气源热泵必须是符合低碳、环保、安全的产品,常温工况下的制热量≥39.6kW的机组。要求在周边工作环境气温范围-15℃~43℃时可以正常工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15℃(或低于-15℃的温度)低温工作下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所有设备噪音检测不能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并保证满足学生的正常生活要求,如有投诉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4、设备要求:”中:
“★4.4.17所投水控机制造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能力达到基本级CS1,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厂家公章。”
更正为
“★4.4.17所投水控机制造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能力达到基本级CS1及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厂家公章。”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磋商文件执行。
此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