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横路32号青年员工周转房修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现对站前横路32号青年员工周转房修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5]贸采第12号
1.2项目名称:站前横路32号青年员工周转房修缮改造项目
1.3项目性质:企业自愿公开招标,非法定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二、项目预算
2.1预算金额(含税):******.74元(人民币);
2.2最高投标限价(含税):******.74元(人民币);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横路32号。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物业性质:青年公寓。
4.2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
4.3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站前横路32号物业室内外及红线范围内环境进行翻新改造为青年公寓及其相关配套功能。本项目所在建筑物共有七层,建筑总面积约3188m2,原为酒店用途,设有76间客房,保留原房间间隔及室内部分家具和卫生间设备设施,修缮改造建筑面积约2938m2(除首层部分对外招租外)。范围包括外墙、楼层室内整体修缮翻新,包括但不限于首层大堂、电梯前室;客房、走廊、楼梯;******办公室、阅览室、储物室、晾衣区、卫生间,屋面、红线内环境整治等;
修缮改造内容:修缮改造内容包括外墙******消防,以及原卫生间设备设施,改造房间电源(包括电源负荷核算、增加房间电源开关箱,将原插房卡取电改为电源总开关),并按照明、插座、空调设置开关供电;每房电能计量表、增加三个电源插座,满足房内冰箱和洗衣机用电,室内、天面防水处理及其天地墙和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洁,更换门锁等;2楼原多功能室改造为健身房;3-6层原布草间改造为楼层公用厨房,公用厨房配置厨房设备(厨柜、台抽油烟机、1台烤箱,2个洗涤盆等);7层改造为员工宿舍及晾晒区;外墙修缮翻新;红线范围内室外环境整治,包括迁移公用电******消防维修等,需按照用户需求深化设计部分功能区的效果图和专业配电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原建筑平面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注:(1)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唯一有效授权,附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和总公司公章);(2)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方案而被否决。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时间要求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投标、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政府行政机关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五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
七、投标登记时间及方式:
7.1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办理投标登记指引》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的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投标端口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操作确认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制作,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加密。
注:
(1)具体投标操作指引详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的操作手册》及《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关于投标文件加密及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工具的说明:
①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是经过标信通APP移动CA加密的,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②关于办理和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相关操作指引详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标信通APP新版操作手册》。
(3)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下载端口,详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软件下载】指引。
8.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投标端口。
8.4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5线上开标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线下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仅供招标人留存归档使用,无关评审)和投标文件备用U盘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及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收件人信息:宁工,020-******,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8室。
九、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或通过投标文件(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其他补充事宜
10.1中标结果将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外贸中心采购平台(******/)公告。
10.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10.3本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外贸中心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招标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工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8室;
联系人:宁工、郑工、王工
联系电话: ******、020-******
邮箱:******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QQ群:******2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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